南宁房地产有一项“新政”,第三套及以上房屋被禁止转让吗?回应:该政策已于2017年推出
南宁房地产有一项“新政”,第三套及以上房屋被禁止转让吗?回应:该政策已于2017年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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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南宁人微信群
朋友的时刻被一条消息“屏蔽”了。
新闻说
南宁市将从现在开始向买家购买
第三间及以上房屋受到转让限制。
一些房地产经纪人将其读为
“南宁市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政策。”
这件事的真相是什么?
互联网传输:南宁市实施房地产调控“新政”
“南宁市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的消息来自在“永登”移动应用上处理房地产转让时系统提示的屏幕截图。
这张在互联网上广泛转载的图片显示,在注册一组房地产转让的过程中,“ Yong e Deng”应用程序会弹出提示。
图片内容在线上传。
一些房地产中介表示,该App以前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没有此提醒。因此,正是南宁实施了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限制第三套及以上房屋的转让。
一些谨慎的网民还注意到,从文件编号的角度来看,提示中提到的两个文件都是在2017年发布的。为什么两年前发布的文件至今仍未实施?
一些网民提出了疑问,如何确定第三座及以上房屋?如果第三套房是通过继承获得的,也可以不转让吗? 02
验证:“新政”最早于2017年推出并实施
29日下午,记者在互联网上热烈讨论的“新政”及网民提出的问题,咨询了南宁房地产登记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在阅读了记者转发的网络截图后说,
提醒中提到的两个文件确实于2017年发布,并且自发布之日起已经实施。他们不是“新政”。
仅仅是“ Yong e Deng”应用程序的后台最近已升级。当申请人尝试转让受转移限制的财产时,会自动弹出相关提示。
南方政发〔2017〕4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桂[2017] 3号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购房者在南宁市区(武鸣区除外)购置第三套以上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必须取得房地产证两年。被转移。目的是为了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并避免投机性购房者在短期内投机购房。
为防止购房者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名义投资和投机购房,《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在购买二手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及以上的南宁市区(武鸣区除外),必须取得两年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如果市民对相关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住房建设部门。 03
解释:通过继承和其他方法获得的房地产不受限制
如何确定“第三宫以上”?
据了解,根据该政策,假定公民A在2016年购买了第二套房一、,在2018年购买了第三套房。如果第三套房获得房地产证的时间不到两年,则无法转让。
即使A出售了他在2016年购买的两套房子,也只有他在2018年购买的房子仍以他的名字命名。根据目前的政策,这所房子仍然会受到转让限制。
根据统计,在过去两年中,房地产登记部门收到的转让登记业务申请中,由于属于第三级以上房屋并取得房地产而无法转让的业务量证书不到两年,占总业务的比例很小。
此外,通过财产分析和继承获得的第三座及以上房屋不受此政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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